加强开展游泳场所监管 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
编辑:111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15-08-14 浏览次数:1729 |
为规范辖区内游泳场所经营行为,防止介水传染病传播及流行,我所采取多项举措加大对辖区游泳场所的监管力度,不定期对游泳场所水质进行监测,确保群众身体健康。
一是抓好工作重点,加大监管力度。组织开展辖区内游泳场所检查活动,重点对游泳场所卫生制度建立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与水质消毒工作等情况进行监督,在监督检查中卫生监督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经营者一定要加强自身管理、落实各项卫生措施、做好水质消毒工作。二是对游泳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评分,建立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长效机制和信用体系。三是不定期对辖区内游泳场所水质进行监测,确保群众身体健康。我所于8月初对辖区内游泳场所水质进行了抽检,主要对游泳池水游离性余氯、尿素、浑浊度、pH值、细菌总数以及大肠菌群等6项卫生指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6项检测项目均合格。四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我所充分利用网站、工作简报等新闻媒介,及时发布游泳场所卫生监管信息,对监督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检查结果予以及时报道,引导群众正确健康消费。(公共卫生监督二科 黄宗梅)
|
|
相关附件:无 |
下一篇:[15-08-19] 金安区卫生监督所取缔一处非法医学美容窝点 |
上一篇:[15-08-14] 我所开展2015年上半年卫生监督协管督查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