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机构简介 监督动态 政务公开 法律法规 卫生标准 党群工作 办事指南 教育培训 工作宣传 精选案例 文明创建 投诉举报 下载
今天是: 今天天气是:
卫生标准 Hygiene standards
卫生标准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卫生标准 > 环境卫生标准
· 我所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
· 我所开展口腔种植技术专项督查
· 弘扬爱国精神 深入学习《爱国主义
· 金安区卫健委综合监督所组织参加
· 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莅临金安召开
· 我所开展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督检
· 区卫健委综合监督所开展“预防为
· 金安区卫健委综合监督所组织工作
· 我所顺利开展2024年“迎新春、促
· “除积雪、保通行”,金安卫监行
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硫卫生标准
编辑:admin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10-03-16 浏览次数:2972

前言

 

城乡居民有70%的时间是在室内度过的,故室内空气质量的好坏与人们的健康密切相关。本标准是以动物实验研究和流行病学调查为基础,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制定大气卫生标准时的基准(Criteria)材料和国内多年科研成果,并结合我国国情制定出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硫的最高容许浓度和检验方法。本标准是国家室内空气污染物卫生标准之一。

本标准从1998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起草;山东省卫生防疫站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先仁、于青。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硫的最高容许浓度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空气的监测和评价,不适用于生产性场所的室内环境。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8913—88 居住区大气中二氧化硫卫生标准检验方法四氯汞盐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3 卫生要求

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硫的日平均最高容许浓度值规定为0.15mg/m3。

4 监测检验方法

本标准监测检验方法见GB 8913。


相关附件:无
下一篇:[10-03-16] 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碳卫生标准
上一篇:[10-03-16] 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碳卫生标准
 
Copyright© 2010-2012 版权所有:六安市金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所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皋城东路金安区政府第三办公区 邮编:237000 电话:0564-3953106 邮箱:jaqwsjd@163.com
技术支持:安徽雷速科技 | 网站备案号:皖ICP备100066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