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开展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
编辑:系统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17-08-14 浏览次数:1859 |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卫计委《关于印发安徽省2017 年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卫科教秘〔2017〕292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区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我所联合区卫计委医政股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由区卫计委医政股股长胡俊同志带队,于2017年8月11日,到金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金安区第四人民医院、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开展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组织机构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和有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实验室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情况;菌(毒)种或者样本保存、销毁情况;实验室记录和档案;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培训情况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所卫生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对相关单位加强了技术指导,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将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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