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 |
编辑:11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13-05-06 浏览次数:2049 |
为了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的经营秩序,加强销售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我所确定了4大类重点检查产品,包括:伪造批准文号或未取得批准文号宣传保健功能的食品;夸大或虚假宣传具有调节血糖、减肥、抗疲劳、改善睡眠等特定保健功能食品;假冒、仿冒保健食品标志、商标的产品;擅自添加药食同源原料名单以外,并已列入药典的动植物原料的食品等。2013年4月份我所对辖区内药店开展了保健食品大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药店22家,保健食品66批次。对被查产品的名称、批准文号、生产、经营单位及标称的保健功能均经上网逐一核对,发现违规的保健食品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这次检查主要是针对保健食品销售市场存在的违法行为,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维护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杜绝以保健食品充当药品的违法行为,正确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监督四科 吴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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