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投诉举报电话 |
编辑:jawsjd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10-05-15 浏览次数:3914 |
为规范医疗秩序、净化医疗市场,金安区卫生监督所设立打击非法行医投诉举报电话:0564-3339923.13085028533
一是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二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三是严肃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四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行医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擅自开展人流术、引产术、肝病治疗、近视治疗、精神疾病治疗、自愿戒毒的行为;五是严肃查处医生未经注册擅自行医行为;六是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七是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打击违法医疗广告,金安区卫生监督所设立专门整治违法虚假医疗广告投诉举报热线电话0564-3339923 13085028533。广大群众如发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电视、广播、报纸、户外等大众媒体上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可直接向卫生监督所投诉举报。
医疗广告发布内容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
医疗广告发布不得有以下内容: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淫秽、迷信、荒诞的;贬低他人的;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如果您发现以上行为之一,都可拨打上述举报电话,为建立一个安全、满意、放心的就医环境出一份力、尽一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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