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缴问题乳粉的公告 |
编辑:jawsjd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10-09-19 浏览次数:2459 |
根据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缴问题乳粉的通知》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缴问题乳粉的通知》精神,为彻底清查、销毁问题乳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问题乳粉清缴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清缴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
二、清缴范围
2008年问题奶粉及2008年9月14日前生产未经检验三聚氰胺的乳粉。
三、清缴方法
任何持有上述问题乳粉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向金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缴。
四、清缴政策
凡在2010年9月30日前主动上缴问题乳粉的餐饮服务单位,可免予处罚;逾期拒不上缴的,一经发现,要依法给予严厉打击和处罚。
五、举报渠道及奖励政策
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生产、销售、使用、藏匿问题乳粉的违法行为,对举报并经查实的,将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金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举报电话:3339923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
|
|
相关附件:无 |
下一篇:[10-11-01] 规范餐饮市场 提高服务意识 共创毛坦厂4A风景区 |
上一篇:[10-09-13] 霍乱防治知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