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麻风病防治工作情况的几点建议的通知 |
编辑:admin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10-05-31 浏览次数:3310 |
[实施日期]1980年11月10日
[颁布单位]卫生部
麻风病是一种慢性传染病,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南和沿海地区。经过三十年的防治,病人显著减少。
但在十年动乱期间,专业机构有的被解散,人员下放,麻风病院、村管理紊乱,造成一些地区病人增多。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由于对防治麻风病的科学知识宣传不够,造成了群众对这种病的恐惧心理,严重地影响着防治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十年来,我们没有在群众中公开宣传过麻风病的科学知识与防治方法,干部、群众,包括医务人员至今仍严重地存在着一个“怕”字。由于人们怕麻风病的传染,防治机构只好建在远离城镇的海岛或深山,没有公路,缺乏交通工具,没有水电,病人的口粮、生活用具都要到几十里上百里外肩挑背驮,交通、水电和病人的口粮、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等都极为困难。
麻风病院、村数量少,同时,又不能充分合理利用。现有的机构只能收治瘤型即有传染性的病人,其余大量结核样型病人,实行不住院治疗,出院后的病人还需在家继续巩固服药。但由于群众怕麻风病人传染,只要知道是麻风病人,就哄走赶走,严重影响工作开展。
2.医疗技术力量薄弱,医务人员待遇低、受歧视。
长期以来,专业人员在极度困难的条件下进行工作,许多方面受歧视,受限制。同学亲友不愿接近,出差时旅馆不肯接待,子女上学、招工、参军受影响;年轻的找不到对象,学习、进修、提高的机会很少。甚至把犯了错误或有“问题”的人分配到麻风病院、村作为惩罚手段等,严重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
3.麻风村的管理分工亟待落实。
目前对工人、干部、军人中的麻风病人,由卫生部门管的麻风病院收容,农民中的病人由麻风村收容。
麻风村在管理上有三种形式:
一是卫生部门管,经费由卫生事业费开支,病人生活费由民政部门补助。问题是有的生活费标准偏低,有的没有补助,因而造成病人生活困难。第二种是民政部门管,问题是有的麻风村卫生人员少,甚至没有,病人的治疗工作跟不上。第三种是卫生、民政部门共管,民政部门派行政管理人员,卫生部门派医务人员,但互相配合不好,有的出现谁都不管的现象。
4.病人营养不足,影响医疗质量。
一般成人每日需要的蛋白质是七十克左右,热量三千大卡左右。从营养角度看,麻风病与结核病一样,同属慢性消耗病,更需大量的蛋白,维持组织的生长、更新、修补,以补充疾病造成的损耗。现在麻风村病人的伙食,一般以粮食为主,肉类、豆类极少。按每斤大米含蛋白三十至四十克、面粉每斤含蛋白四十五克左右计算,每日从主食中摄取的蛋白最多为五十克,而其他副食品、肉类豆类又很不充足。多数麻风村为了改善病人生活,提高营养,组织一定的生产劳动,这本来是很好的措施,但由于生产资金少,机械少,体力劳动强度大,有的病人拼命干,靠在麻风村中劳动的分配所得来养家,致使不少病人实际上不仅没有得到预期的营养补充,反而增加了消耗。这是疗效慢,住院时间长,造成一些病人出现溃疡长期不能愈合,以致残废截肢的一个原因。
二、搞好麻风病防治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1.加强统一领导,组织好有关部门紧密协作。
一九七五年,国务院曾经提出:在麻风病人较多的省、地、县成立麻风病防治领导小组,由当地政府一位负责同志亲自领导,卫生、公安、财政、民政、农林、粮食、商业等有关部门参加,分工负责,进行工作。但当时处在动乱时期,有些地方未能贯彻。
关于麻风病的分工问题,国务院几个部讨论过多次,也发过几次文件,但至今还未搞出个明确统一的意见来,主要原因是目前的实际力量与客观需要相差太大,哪一个部门也无力全包下来。国家这么大,情况这么复杂,要想从上到下规定一种办法,要求是不现实的。因此只宜搞个原则性意见,具体方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己定。为此建议各地政府统一领导,并组织好有关部门的分工协作,每年开几次会,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为切实控制麻风病,卫生部门要摸清流行情况,积极探索、推行各种有效的防治办法,有计划地消灭麻风病。
2.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普及防治知识。
麻风病并不是人们想象的那么可怕,人们怕麻风大致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认为此病传染性强。实际并非如此。据调查,麻风病人中,一户只有一个病人的占全部病人的百分之八十五以上。一百多年前发现麻风杆菌的挪威医生汉森(Hansen)曾将麻风杆菌注射进自己的身体,并没有发病,这类试验世界上曾重复过二十多次,没有一例感染发病。
第二,目前一些晚期病人有狮面、肢端残废等,使人们看了害怕。这些病人多是解放前或治疗不及时造成的。现在我们已经掌握了防治办法,只要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完全可以避免。
第三,认为麻风是不治之症,一旦感染,害病终身。这个问题早已被二十多万已治愈的病人所证明,麻风病是可以治好的。建议新华社、人民日报、广播电台、电视台组织这方面的宣传,并拍摄一些有关麻风病的科教片、电视片。
3.培训专业队伍,改善工作条件,提高生活待遇。
目前在麻风病院、村工作的职工问题很多,今后应当:
第一、在麻风病人多的省、自治区医学院校增加麻风病的教学学时,使毕业生基本能掌握诊断和防治技能。对在职人员要继续举办综合的或专项的短期业务学习班,逐步做到地、市、县都有医生能确诊、治疗麻风病。凡从事麻风病工作的卫生人员按麻风专业考核、晋升。
第二、在政治上给予应有的待遇,对工作表现好、有突出贡献的模范人物,要进行宣传、表扬、奖励,选劳动模范、政协委员、人民代表时,应给予照顾。
第三、切实解决他们子女的上学、工作等问题。凡户口原在城镇的,而在农村从事麻风病工作的人员,本人和子女应保留其城镇户口。
第四、建议提高麻风病工作人员的保健津贴补助标准。
4.加强麻风病院、村的管理,妥善解决经费问题。
由于麻风病患者绝大部分是农民,除病人需长期住院治疗外,还有病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困难救济,建村选址,组织生产,生产资料、文娱用品的供应,交通运输以及治愈病人的安置等工作,这些都不是一个部门能单独承担得了的,需要由当地政府统一管起来。至于各地现有麻风病院、村的领导体制,我们意见仍维持现在的隶属关系不变。
加强麻风病院、村的领导和管理,健全规章制度,提高治愈率,减少残废率,并做好院、村外的防治工作,防止麻风病人流窜到社会。
关于麻风病防治工作的经费,多年来没有解决落实,这也是各部门之间分工协作出现矛盾的实际问题。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建议由地方按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以上报告,如同意,请批转各地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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