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日临近,气候炎热多变,食品易受污染和发生腐败变质,肠道传染病及水传疾病进入高发期,霍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发出夏季饮食、饮水卫生安全预警。
卫生监督机构提醒餐饮业、集体食堂(特别是学校食堂和工地食堂)及在超市、集贸市场中进行熟食加工销售的单位,要严把原料采购关,不使用《食品卫生法》中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食品采购、贮藏及加工过程中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严格落实餐具及熟食容器消毒措施;食物加工要彻底煮熟煮透,尤其是售卖即食熟肉制品的餐饮单位、集体食堂等单位,一定要对供给的熟肉重新加热;不超范围、超能力加工经营生食海产品及烧卤熟食等凉菜,不外购直接入口食品和半成品;经营上述食品的单位要按卫生要求严格控制贮存温度及销售时限;餐饮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及规范操作;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控,严格执行肠道传染病的调离制度,防止肠道传染病传播,确保食品卫生。
卫生监督机构提醒市民,在炎夏季节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注意饮食卫生和休息,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1、选购新鲜食物,不要购买病死的家禽、家畜和不新鲜的水产品;
2、不喝生水,不吃腐败变质食物,鱼、肉、蛋等食物必须蒸熟煮透,不要生食或半生食海产品和水产品;
3、食物最好现制现吃,隔餐食物及外购熟食要重新彻底加热后才能食用;
4、生熟食物宜分开存放,容器不宜交叉使用,餐具应严格消毒;
5、外出用餐时尽量选择卫生等级较高的餐馆,慎食凉拌菜及烧卤熟食,不要光顾路边露天饮食小摊档;
6、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手,尤其是饭前便后及处理鱼、虾、蟹、贝类等水产品后;
7、搞好家庭卫生,防止苍蝇、蟑螂和其他动物污染食品;
8、合理调整饮食,注意劳逸结合和保证充足的睡眠,以提高机体免疫力;
9、当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时,要及时去就近医疗机构的肠道门诊治疗,以免延误病情。
目前我县气温逐渐升高,降雨量增多,城区个别地段及小区由于积水或下水不畅,地沟灌满了雨水或污水,这对供水系统构成了严重威胁,尤其是集中供水的小区以及停水停电后恢复供水的区域,如果供水管线陈旧渗漏,则极易发生水污染事件。为保证全市人民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预防和控制水传疾病的暴发与流行,霍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希望相关单位进行自检自查,排除污染隐患。
1、供水部门必须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主要领导要定期巡查,设专人值班,发现问题,采取妥善控制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及主管部门报告,防止污染事态扩大。
2、各供水主管部门、物业小区、其它供水设施产权及使用单位,对管辖的水厂、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排除污染隐患。饮用水水箱、水池禁止与非饮用水管线及设施直接相连。各单位要组织供水技术人员进行自检自查,包括储水设施、供水管线等有无渗漏、是否存在上下水混网及污水虹吸等问题,尤其是供水管网陈旧区域和定时供水的居民区,对存在污染隐患的必须马上消除,如溢流管直接通入下水井或与下水管线相连的,必须切断封闭,以防下水堵塞,污水倒灌。并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严格清洗消毒。
3、各单位要疏通下水系统,及时更换陈旧老化的管道,以防污染供水系统,给广大居民提供一个卫生安全的生活环境。
4、由于降雨增多,地表泥土随径流入水库,会出现水源浑浊及污染物增多问题,因此,集中式供水单位及水源管理部门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加强水源卫生管理及水质净化消毒,定期检测水质,保证饮水安全卫生。
5、自备水源(井)必须配备净化消毒设施,并进行连续消毒。水源周围环境应清洁卫生,必须设有防护设施,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
6、供水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卫生要求,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验收,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供水。已经投入使用的,目前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必须在限期内向霍邱县卫生局提交申请,经专业人员审查验收合格,颁发卫生许可证。
7、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的和病源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8、广大市民应注意饮水卫生,在外出休假或停水后恢复供水时,打开水龙头将水头水放出冲洗厕所,并观察水质感观性状,如无异常,方可使用。
对卫生管理差、控制措施不得利,造成饮用水污染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单位和责任人,卫生监督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