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督导检查 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 |
编辑:liu88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3-11-16 浏览次数:384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2023年11月15日,区卫健委综合监督所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一家设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单位进行了生物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现场重点查看该实验室备案管理、组织机构管理、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人员管理、设施和环境、个人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置、菌(毒)种及样本管理、医疗废物管理等内容。经查发现该实验室存在实验室人员健康档案不完善、实验室设备未定期校准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执法人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
下一步,我所将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强化各单位生物安全意识,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保障公众及实验室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医疗机构监督一科 胡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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