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
编辑:liu88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3-05-19 浏览次数:365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8)》、《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 233-2017 )》,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确保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2023年5月18日,我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两家设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单位开展了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进行,重点查看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设立单位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管理、组织机构管理、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管理、设施和环境、个人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置、菌(毒)种及样本管理、医疗废物管理等内容。
检查发现,两家单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总体情况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隐患,如BSL-2实验室外来人员进出记录不完善,可开启窗户未安装纱窗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同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
下一步,我所将加强监督检查频次,督促各设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单位进一步提高生物安全意识,强化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医监二科 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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