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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
编辑:liu88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3-02-07 浏览次数:34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卫健委《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皖卫传〔2023〕20号)文件精神,结合六安市卫健委《关于开展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卫健监秘〔2023〕3号)文件要求,我所积极部署,对辖区内疾控机构及医疗机构开展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文件要求,我所要求区疾控中心、区内各医疗机构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上传了自查结果。并于2月2日-3日联合区疾控中心相关专业人员对部分医疗机构开展了现场监督检查。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采取查阅资料、现场问询等方式,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等情况。截至目前,我所共监督检查疾控机构1家,医疗机构21家,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1份,责令整改2家。
    下一步,我所将加大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确保辖区内医疗机构不谎报、瞒报、漏报传染病疫情。(医疗机构监督二科 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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