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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检查
编辑:11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2-09-09 浏览次数:493

     为确保“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一步增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意识,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卫健委《关于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检查的通知》及区卫健委《关于开展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巡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所于2022年8月26日至9月8日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及卫生协管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
    本次专项检查由所领导带队,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三个检查组,对城区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乡镇医疗机构进行抽查;同时抽调卫生协管员,对各自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疫情防控巡查。从督查情况来看,我区绝大多数医疗机构能按要求落实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包括落实首诊负责制,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处置医疗废物,规范处置新冠肺炎“十大症状”患者,落实医务人员及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定期核酸检测要求。截至目前,卫生协管员共巡查472家医疗机构,下达督导意见书472份;卫生执法人员共实地查看138家医疗机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38份,责令整改24家(其中责令停业整改1家),立案查处3家。
    下一步,我所将持续开展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巡查,加大执法力度,督促各医疗机构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针对疫情防控检查发现问题且拒不整改的医疗机构,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医疗机构监督二科 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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