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 |
编辑:11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2-03-14 浏览次数:701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监管,规范医疗废物及医疗污水处置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我所于3月10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为期40天,对辖区内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现场检查全覆盖,对二级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不低于医疗机构总数15%的比例进行抽查(其中口腔类别医疗机构实行全覆盖)。主要查看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交接转运、暂时贮存等情况,重点查看各医疗机构暂存间或暂存设备设置及医疗污水处理情况。
截至目前,我所共监督检查31家医疗机构,立案查处3家,责令限期整改6家。下一步,我所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开展“回头看”,核查问题整改和处置措施落实情况,对限期不能整改到位的医疗卫生机构,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医疗机构监督二科 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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