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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组织开展口腔诊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编辑:11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03-05 浏览次数:1166

    随着我区疫情风险等级的降低,结合安徽省卫健委《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20〕99号),我区于2020年3月2日全面放开医疗机构口腔诊疗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口腔诊疗机构传染病防控监管工作,规范辖区内口腔诊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口腔诊疗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营造良好、安全的就医环境。我所副所长邹奇志于3月4日带领医疗机构监督执法人员对辖区内14家口腔专科门诊、诊所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检查要求,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各口腔诊疗机构疫情防控领导组织建立、应急预案制定及防控知识培训情况,预检分诊制度落实情况,测体温、戴口罩措施执行情况,“一人一诊一室 ”措施执行情况,人员防护、消毒隔离、手卫生、医废处置等院感措施落实情况等。检查中,邹奇志副所长对各口腔医疗机构提出四点要求:1、加强预检分诊,严禁诊治发热患者;2、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口腔器械严格遵循“一人一用一消毒和(或)灭菌”;3、进一步规范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流程;4、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
    针对上述口腔诊疗机构,执法人员均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发放《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开诊要求》。下一步,我所将继续加强巡查力度,督促各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医疗机构监督二科 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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