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开展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
编辑:11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02-08 浏览次数:1211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六安市卫健委《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六卫健〔2020﹞22号)和《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2号通告》,督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我所于2020年1月28日至30日对辖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开展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从业人员宣传培训情况;一日一消毒措施执行情况;住宿人员体温监测措施开展情况;集中式通风系统使用情况和洗浴业经营单位暂停营业等措施落实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现场检查了630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通过检查发现,目前我辖区只有部分宾馆和超市正在营业,针对仍在正常营业的单位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下一步,我所将对正在营业的单位进行每天监督,及时掌握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同时我所将加大执法和巡查力度,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严厉查处。(公卫二科 李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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