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
编辑:11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02-02 浏览次数:1219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六安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六卫健〔2020﹞22号),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措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所于2020年1月28日至29日对辖区疾控机构和部分医疗机构开展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对象重点包括区疾控中心和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及部分未定级医疗机构。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区疾控中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各项防控措施实施情况以及各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的情况,包括预检分诊制度落实情况、疫情监测及报告情况、医疗卫生人员接受相关知识培训情况、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等。
专项检查期间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现场检查了30余家医疗机构及1家疾控机构,共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9份。下一步,我所将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行为。(医监二科 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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